为进一步改善郑州市声环境质量,加强源头管控,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,促进社会、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096-2008)、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》(GB/T 15190-2014)和《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大气函〔2017〕1709号)等要求,结合城市发展现状,在对原声环境功能区划修订的基础上,制定了《郑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(修订版)》,经市政府同意印发,本区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《郑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(2011)》同时废止。
2023年3月21日